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有关院校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定向培养公共治理硕士和工商治理硕士的通知
建人函〔2012〕1082号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景物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事情条例(试行)》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步队建设“十二五”计划》,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条理人才步队建设,增进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生长,经研究,决定委托合肥工业大学治理学院定向培养工商治理硕士(MBA)和公共治理硕士(MPA),委托安徽大学治理学院定向培养公共治理硕士(MP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MBA的招生工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事情人员。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省属有关企业可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组织推荐报考人员,加入全国统一考试。 二、学制和学位 学制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员修满学分,结果及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结业, 划分由两所院校宣布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培养用度 凡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学员,可享受两所院校降低15%学费的优惠政策。 其中,合肥工业大学治理学院工商治理硕士(MBA)和公共治理硕士(MPA)学费原划分为5万元和3.5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员的学费划分为4.25万元和3万元;安徽大学治理学院公共治理硕士(MPA)学费原为2.4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员的学费为2.04万元。 四、报名和考试 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省属有关企业比照条件,积极做好外地区、本单位的推荐报名事情。报考人员要凭据招生简章的流程要求实时完成各项报名事情。 凭据有关划定,招生考试须经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内容见招生简章,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见两所院校网站。报考人员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学费减免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张凡 电话(传真):0551-2871546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MBA、MPA招生简章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